為進一步規(guī)范廣東各級各類校園商超經(jīng)營管理和服務行為,,12月19日,,省教育廳發(fā)布《關于校園商超規(guī)范管理的指導意見(征求意見稿)》(下稱《意見》),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,。
《意見》明確,,非寄宿制中小學、幼兒園不得在校內設置校園商超,,已經(jīng)設置的,,要逐步退出;校園商超實施售賣商品清單管理,,不得超許可范圍加工烤腸,、冷飲、奶茶,、豆?jié){等食品,。
哪些學校不能設置校園商超?
《意見》中所指校園商超,,是各級各類學校(含幼兒園)商超,,包括超市、商店,、小賣部,、自動售賣機等商品售賣場所。
《意見》明確,,要嚴控校園商超的設置范圍,。非寄宿制中小學、幼兒園不得在校內設置校園商超,,已經(jīng)設置的要逐步退出,。
寄宿制中小學可根據(jù)學校實際需求,經(jīng)學校領導班子,、校代會或教代會等方式集體討論后決定,并報上級主管教育部門備案,。
根據(jù)《意見》要求,,校園商超必須依法取得相關許可資質或進行合法有效備案方可營業(yè),堅決杜絕無證或未備案經(jīng)營,。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校園商超原則上自主經(jīng)營,。
對于確有需要對外承包的學校,,按照資產(chǎn)出租出借管理相關規(guī)定進行審批,以招投標等公開方式選擇承包單位,,依法簽訂承包合同,,承包期一般不得超過3年,最長不超過5年,。
《意見》指出,,學校要建立健全校園商超準入及退出機制,加強對承包單位的管理,,嚴格履行合同要求,,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,嚴禁承包方轉包,、分包或轉租他人,。
校園商超能賣啥?哪些不能賣,?
《意見》指出,,校園商超實施售賣商品清單管理,建立可售賣品類清單并嚴格執(zhí)行,。
校園商超只能銷售有相關許可,、質量合格的生活用品、學習用品及食品,;禁止售賣“三無產(chǎn)品”,;不得售賣假冒偽劣商品、過期變質商品,;不得超許可范圍加工烤腸,、冷飲、奶茶,、豆?jié){等食品,。
中小學校售賣的食品類商品原則上只能售賣純凈水、礦泉水,、預包裝面包,、牛奶等預包裝食品和新鮮水果;嚴禁采購,、貯存和銷售包裝或標簽具有色情,、暴力、不良誘導形式或內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,;避免售賣高鹽,、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飲料;不得向學生銷售玩具;不得對含糖飲料,、調味面制品等零食進行廣告宣傳,。
《意見》指出,如需增加其他食品銷售種類需經(jīng)學校領導班子和家委會集體討論同意后,,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,。校園商超要嚴格落實進貨查驗、索票索證制度,,建立商品進貨臺賬,。進貨渠道必須正規(guī),商品質量合格,,確保進貨來源可追溯,、安全有保障。
校園商超要如何管理,?
《意見》明確,,校園商超應遠離教學區(qū)開設(自動售賣機除外),不得影響正常的教學活動,,同時具備防火,、防霉、防鼠,、防盜的要求,。售賣的食品和非食品要分開儲存、分架擺放,,嚴禁混放,。食品必須符合食品安全標簽規(guī)定貯藏條件要求。
在商品售價方面,,《意見》指出,,校園商超要以服務師生為宗旨,堅持“公益性”原則,,一律實行明碼標價,,一貨一簽,定期公示商超商品售價清單,;鼓勵學校與商超承包商通過合同約定的方式規(guī)范商品售賣價格水平,,防止過高收費。
此外,,《意見》指出,,各地各校要建立由學校相關職能部門、教師代表,、家長代表或學生代表共同參與,,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監(jiān)督管理機制,,并研究制定負面清單,可采取“扣分制”的方式進行量化考核,。